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紙漿模塑制品項目生產可以替代難以降解的發泡塑料包裝物的紙制包裝產品,符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7年本)》中第一類“鼓勵類”,第三十二條“環境保護”,第 15款“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類產品的替代品開發與應用”。本項目同時也是資源再利用項目,也符合第三十三條“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第 24 款“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化”的產業政策要求。同時,許多省的規劃指出低碳環保可降解植物纖維包裝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為國家鼓勵發展的產業和技術。
2020 年 7 月 20 日,據央視財經發布的消息,自 2021 年 1月 1 日起,餐飲打包、外賣等各類服務將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購物袋,同時,明年起全國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塑料棉簽、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
綠色環保和可持續發展已經不僅是一種趨勢,更是企業和市場即將面臨的一場改革。同時消費者也越來越關注環保問題,包裝的可持續性也成為一大重點。
二、推廣紙漿模塑項目是根除“白色污染”,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舉措
塑料薄膜和泡沫塑料產品使用后產生的固體廢棄物難以自然降解,對環境造成“白色污染”。
經專家研究發現,泡沫塑料餐具在65℃以上水溶液中,會釋放出16種對人體有害致癌物質。
由于發泡塑料造成的“白色污染”日益嚴重,且廢棄物處理困難,回收再生成本高等問題。中國明令禁止生產、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食品包裝,并制定各種強制執行的政策、法規。
1999年10月,經國務院批準,由中國國家經貿委、中國國家工商總局、中國國家環保總局、中國國家質監局、中國國家機械工業局、中國國家內貿局、中國國家輕工局、中國鐵道部、中國交通部聯合成立了“全國方便食品一次性發泡塑料包裝替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1999年12月28日,中國國家經貿委會同中國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中國科技部和中國衛生部發布了《一次性可降解餐飲具通用技術標準》和《一次性可降解性能試驗方法》兩項國家標準,自2000年1月1日起實施。為中國一次性可降解餐飲具的生產、銷售、使用和監督提供了統一的技術依據。
2001年12月22日中國國家經貿委、中國國家工商總局、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總局、中國國家環保總局聯合發布的1363號文件中明確規定禁止生產、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飲用具。政府的“一令三文”是要讓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盡早退出歷史舞臺,讓植物纖維環保食品包裝(餐具)盡快替代并占領市場。
目前市場上銷售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均屬于違法生產,通過黑市進入市場,由于不正當的惡性競爭,環保包裝產業發展較慢,現有生產能力難以滿足巨大的市場需求,造成環保包裝(餐具)產品近期內難以徹底替代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使政府的禁令難于落到實處。
大力發展綠色環保食品包裝產品/紙漿模塑環保餐具,提高生產能力,滿足中國對綠色環保食品包裝產品(餐具)巨大的市場需求,是根除“白色污染”,保護環境和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舉措。